Skip to content

公安机关的本质与职能

一、警察的产生与发展

  1. 1、警察的含义
最初的含义都市的统治方法或都市行政
现代警察的含义具有的国家力量
  1. 2、国家的本质
国家的本质是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
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暴力组织。
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 3、警察的本质:世界各国的警察本质是共同的。
警察的本质特征①鲜明的阶级性;()
②手段的特殊性;(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通常依靠暴力、强制和特殊的手段)
③广泛的社会性;(警察的职责范围广泛,包括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
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 4、警察与国家的关系:国家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暴力组织。警察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不论国体政体,警察的本质都是相同,即都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

Tip

警察作为统治阶级的一种工具,自阶级社会形成以来,便普遍存在于各个历史时期、各种类型的国家之中。在当今世界,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富裕国家还是贫穷国家,强国还是弱国,也无论其社会制度如何,都普遍建立了自己的警察机构,配备了专业的警察队伍。甚至有些国家虽不设军队,但警察力量的存在却是不可或缺的。由此可见,警察力量已成为世界各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 5、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职能是由国家的职能决定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 (1)警察的两大职能: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1. ①政治镇压职能(具有鲜明的政治和强烈的阶级性)(是社会管理职能的
      2. ②社会管理职能(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是政治政治镇压职能的
    2. (2)警察的这两项职能并非处于同等地位,政治镇压职能通常置于首要地位。

  2. 6、警察的起源:马克思主义认为,警察是一个,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也不是永世长存的,,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在原始社会,既没有国家,也没有警察。人类社会进入奴隶制社会之后,随着国家的产生,警察才应运而生。

  3. 7、原始社会没有警察的原因

    1. (1),生产资料归全体氏族成员所有,人们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劳动产品,没有剩余产品和私有财产,没有盗窃财物的犯罪行为,因而也就没有必要设置保护财物的警察。
    2. (2),领袖是在同自然斗争中享有威信的人们中形成的,因而也没有必要设置保护统治关系的警察。
  4. 8、警察产生的四个条件

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
阶级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
社会条件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
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
  1. 9、古代警察特点:
    1. (1)没有专门的警察机关,没有专职的警察队伍。
    2. (2)
    3. (3) 古代警察行使职权在法律上是极不严格的。
    4. (4) 私刑、私狱普遍存在。
  2. 10、近代警政管理体制:较早建立近代警察制度的国家是。(地区为
    1. 法国近代警察建立的标志:“保安官制度”的建立。时间是 1789 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建立了保安官制度。在“每个县”设置了保安官,负责辖区的治安秩序。这时,警察与 “军队”和“审判机关”有了区别。

    2. 英国近代警察建立过程:“首都伦敦警察厅”的建立。时间是 1829 年;社会背景是“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矛盾的日益尖锐和治安问题的严重化”;倡导者是“英国首相威宁顿公爵”,建立的依据是《大伦敦警察法》,组建者“罗伯特·皮尔”。

  3. 11、中国近代警察以及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 清政府时期
    湖南保卫局:1898年,湖南巡抚陈宝箴创立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

    巡警部:1905年,清政府设立了中央警察机构,这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
  • 中华民国成立后
    南京临时政府:1912 年,“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

    内政部警政司:1927年,国民党政府将各省、市、县的警察机关改为“公安局”,并设立了庞大的特务机构。

    内政部警察总署:1946年,国民党政府再次改革,将各省、市、县警察机关改为“警察局”。
  • 新中国成立前——国共对抗时期
    中央特科:1927年12月,由周恩来领导,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成立了最早的保卫组织。

    国家政治保卫局:1931年11月,江西瑞金成立了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 新中国成立前——抗日战争时期
    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1938年5月,延安成立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

    社会部:1939年2月,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
  • 新中国成立前——解放战争时期
    哈尔滨市公安局:1946年4月成立。

    华北局社会部:1948年5月成立

    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1948年5月成立。

    东北公安部:1949年1月成立。

    中央军委公安部:1949年7月,在华北社会部与华北公安部的基础上组建。
  • 新中国成立后
    公安部部长: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

    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1949年10月15日至11月1日,召开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统一了全国公安组织机构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

    公安部:1949年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并于5日举行成立大会。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新时期(邓小平)
    :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
    :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中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 十六字总要求
    2017年5月19日,习总书记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

二、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

  1. 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1.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也是它的根本属性,是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
    3. 公安机关的这一性质表明

      1. 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坚持,保护人民的利益;
      2. 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权中,军队与警察是最主要的支柱。
    4. 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公安机关是依据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建立的,忠实地执行人民的意志、国家的意志,以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任务为公安工作的总根据、总目标,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全部活动的依据,因而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2. 2、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公安机关的武装性质,主要表现为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执行武装性质的任务,配备武器装备。

    1. 公安机关军队区别:
    2. ①分工不同:警察的职能是对内,军队的职能是对外
    3. ②完成任务的手段不同:警察是通过管理、教育、改造、打击、防范等多种手段来完成任务,军队是通过军事行动来完成任务。
  3. 3、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职能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4. 4、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侦查机关,依法承担刑事侦查、预审、采取和执行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羁押看管犯罪嫌疑人和执行部分刑罚等任务。公安机关不仅是治安行政机关,同时也是我国刑事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三、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的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国家与社会所应起的效能与作用。

  1. 1、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2. 2、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3. 3、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1. (1)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联系: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
    2. (2)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区别:
      1. ①对象不同。专政的对象是敌人;民主的对象是人民
      2. ②方法不同。对敌人使用专政手段;对人民实行民主的方法。
  4. 4、警察的基本职能: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